开云·体育,开云(中国)一站式服务官方网站

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08-06浏览人数:

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投资约185万元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内容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明)。

2.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及盐都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 2026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本单位相关就业证明。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8月  日至2026年8月   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

3.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最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0.00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华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18603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8932280253